[主持人的话]
2006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影、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倪瑞平等嘉宾,走进东方网嘉宾聊天室,就“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保护上海投资环境”与市民共话举报商业贿赂途径和上海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欢迎网友参与![聊天现场]
[嘉宾介绍]
朱影,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倪瑞平,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副研究员。
[经侦风采]
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主要工作职责:担负全市金融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证券、假币、洗钱犯罪、公司法犯罪、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犯罪、出口退税和偷逃抗税犯罪等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职能。同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开展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聊天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上海市公安局今天的“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保护上海投资环境”网上聊天活动。今天网上聊天的主题是上海公安机关出台商业贿赂举报线索工作机制的有关情况,为此我们专门请来了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影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倪瑞平通报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有关提问。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各位网友,下午好!我是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影。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倪瑞平。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近年来上海经济犯罪总体呈现“高位运行、持续攀升”的高发态势,且严重经济犯罪案件频繁发生。其中,去年上海的职务犯罪案件有向国有企业转移的趋势,包括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有关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方面,近年来,上海公安经侦部门始终将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据统计,从2000年至2005年六年期间,本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商业受贿、行贿犯罪的立案数年均增长33.2%,涉案金额年均增长17.4%。近期,上海警方已经展开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保护上海投资环境专项行动。目前,本市公安机关重点打击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涉及建筑、信息产业、商业、旅游、银行、证券保险、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活动。
[主持人]:下面我们请倪瑞平总队长向大家介绍本市公安机关商业贿赂举报线索工作机制的情况。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上海警方专门成立了专项工作办公室,将与工商等其他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交换、联络员等制度,多部门共同形成商业贿赂打击平台;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举报人可自行选择举报形式。警方承诺为举报市民保密。只要举报人要求保密,警方就将封存其个人资料,加密保护。市民如提供的线索确有价值,且留下真名实姓,公安机关将给予物质奖励。面谈,可直接到上海公安经侦系统的各个受理点。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上海公安经侦系统接报案受理点:经侦总队:建国西路75号;浦东经侦支队:灵山路800号;黄浦经侦支队:蓬莱路171号;卢湾经侦支队:中山南一路599号;徐汇经侦支队:天钥桥路901号;长宁经侦支队:威宁路201号;普陀经侦支队:怒江北路239弄85号;静安经侦支队:胶州路415号;闸北经侦支队:天目中路600号;虹口经侦支队:闵行路260号;杨浦经侦支队:长阳路2143号;宝山经侦支队:盘古路588号;闵行经侦支队:银都路3700号;嘉定经侦支队:塔城东路400号;金山经侦支队:金山石化蒙源路110号;松江经侦支队:松江区中山东路290号;青浦经侦支队:青浦镇城中北路485号;南汇经侦支队:汇南镇中山路48号;奉贤经侦支队:南桥镇南奉公路9555号;崇明经侦支队:城桥镇中津桥路19号;宝江经侦支队:宝山区湄浦路331号电话举报。举报热线电话24025625。24小时接听商业贿赂类举报。市民也可以将举报内容填写在上海市公安局印制的“110信箱”专用信笺上,投入普通邮政信箱或110专用信箱,即可将举报信息传递给公安机关。
[主持人]:各位网友历来对公安机关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给予高度关注和高度支持,借此时间,大家可以提出相关问题,让朱影副局长和倪瑞平总队长解答。
[网友问问]问:请问商业贿赂犯罪是什么概念?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来处罚,主要有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第164条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还有第184条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人员受贿罪等法律条款。《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中规定,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或在经济利益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10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出没收财产。
[网友小兵]问:这是不是今年政府反腐重点?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是今年政府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之一。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中规定,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或在经济利益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10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出没收财产。《刑法》第164条:“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中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处罚金。数额认定标准参照第163条。
[网友随便查]问:如果接受商业贿赂会有怎样责任?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数额够刑罚标准,将受到刑罚处罚,即承担刑事责任。
[网友疾恶如仇]问:商业贿赂的危害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商业贿赂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形成市场交易潜规则,破坏社会廉洁公正之风。增加了商品的成本,减少了国家的税收。破坏了价值规律的作用,造成了资源和劳动的浪费。
[网友UC11]问:商业贿赂举报电话是多少?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举报热线电话24025625。24小时接听商业贿赂类举报。
[网友不知道]问:公安机关查处商业贿赂行为,依据哪里法律规定?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公安机关查处商业贿赂行为是根据《刑诉法》赋予的侦查权,并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网友天天]问:现在搞什么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有什么意义?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树立我国良好国际形象、在参与全球竞争中争取有利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经济社会有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我劝你应该将收受的购物卡上交组织。
[网友suj]问:请问贿赂官员和一般贿赂有区别吗?是否罪加一等?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贿赂政府官员与我们现在讨论的商业贿赂确有不同,这个罪名属于检察院管辖。
[网友天天]问: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原因是什么?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经营思想上的偏差和监管不严的问题,也有法制不健全、惩治不力的问题,还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弊端等原因。
[网友mathewd]问:反贪局和你们又什么区别?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反贪局查处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案件。
[网友火影]问:老百姓如何举报商业贿赂行为?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向公安经侦部门举报,可以通过刚刚公布的地址、联系方式进行举报。
[网友怕怕]问:刑法对商业贿赂犯罪的刑罚是如何规定的?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中规定,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或在经济利益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10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出没收财产。《刑法》第164条:“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中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处罚金。数额认定标准参照第163条。
[网友独行侠]问:写举报信非要透漏自己的联系方式吗?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如果你感到不方便,是可以匿名举报的,但我们希望你能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情况。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你是由于举报失实,所以不会认定你是侵犯别人的名誉。
[网友green]问:谁能提供有关商业行贿的法律条款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都有相关规定。
[网友dpy]问:经侦算经警吗?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经侦是公安专业警种之一,负责经济犯罪侦查。
[网友dina]问:警察部门管不管经济纠纷?是不是你们经侦管?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公安机关不调解经济纠纷,归人民法院民事法庭管。
[网友不明白]问:公安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是什么啊,建筑工程是吗?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公安机关在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重点是打击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涉及建筑业、信息产业、商业、旅游业、银行业、证券保险业、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活动。
[网友晨晨]问:请问现阶段哪些行业是商业贿赂易发或高发的行业?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本市公安机关在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重点打击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涉及建筑业、信息产业、商业、旅游业、银行业、证券保险业、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活动。
[网友看不过去]问:这次打击商业犯罪,是不是就一段时间的啊?长期严厉打击才是硬道理!要抓腐败,这是百年大计!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专项行动是有时间性的,但是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是长期的,我们会有长效机制进行保障。
[网友haha]问:中国受贿有死刑吗?如有数额是多少?退还是不是能减判?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我国法律规定受贿是有死刑的,但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行为。数额就是法律上规定的特别巨大。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我们成功侦破的案例很多,比如,罗氏公司高管受贿案、某电子信息有限公司罗某受贿案、分别判处2至8年有期徒刑,并追缴了非法所得。
[网友南天]问:我想问下你们是否接受匿名举报?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接受。
[网友海客]问:请问普通老百姓如何举报商业贿赂?是否举办商业贿赂有安全保证?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市民可以通过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举报商业贿赂情况。举报信箱是“上海市公安局“110”信箱,邮编:200002。举报电话是24025625。公安机关向来十分注意保护举报人,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等各方面均有严格的保密制度。
[网友想知道]问:现今社会,商业贿赂非常普遍,现在开始打击,请问,警力够吗?是否是抓大放小?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商业贿赂非常普遍,言重了。现在开始打击的提法也不正确,对商业贿赂犯罪的打击,我们是一如既往的,只要够刑事处罚,我们一定会一追到底。
[网友秘密]问:我很想知道倪瑞平总队长从警生涯中的最成功的案子.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在以后有机会个别聊天的时候再聊。
[网友怕怕]问:商业贿赂和受贿.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两者在客观方面都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的行为,但这两者的犯罪主体不同:商业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对于不属于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的集体性质单位的人员,如农村村委会、城镇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应当认定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受贿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网友不安全]问:公安局领导频频上媒体,不怕被坏人记住容貌吗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难道我们怕么?
[网友小鬼]问:商业和经济哪个概念大呀?商业贿赂是经侦工作的一个部分?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是经侦工作的一部分。商业贿赂犯罪是经济犯罪的一个罪名。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主要负责经济犯罪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
[网友平]问:举报是否有何种奖励机制?有什么举报地址或方式?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我们会给成功举报的,给予一定奖励。
[网友可乐]问:请问商业贿赂犯罪具体都包含哪几点?能重点说明一下吗?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商业贿赂是社会上比较通俗的说法,实际上其主要表现为受贿和行贿两个方面。
[网友久孩]问:上海这样的犯罪多吗?打击的成效如何呢?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由于上海法制环境好,市民素质高,此类犯罪并不见高发,目前看来,打击成效还是令人满意的。
[网友听说]问:两位领导,听说只有向公务员送钱才叫贿赂,向企业领导送不算,是不是这样?谢谢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不是的。
[网友股市]问:股市涨了,是不是你们打击商业贿赂之后的效应?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两者应该没有必然联系。
[网友现况]问:请问现在上海商业贿赂的犯罪率高么?现况如何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上海商业贿赂的犯罪率比其他经济类犯罪要低。
[网友教育]问:对于给老师送钱,比如考研究生时给导师送钱,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算行贿吗?谢谢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你向导师送钱,是为了谋取什么利益么?
[网友举报错了]问:如果举报错了,会不会受罚呀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只要不是恶意的,不会受罚。
[网友有问题]问:我在上海流通领域里工作了很长时间,现在大卖场里的采购都拿回扣,是需要举报?还是会主动侦察?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希望您来举报,但我们不会放弃主动侦察。
[网友衣服]问:请问倪队长,经侦公安平时穿什么颜色的制服?和其他警队的制服有何不同?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凡是公安民警都是一样的制服。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够刑事处罚所规定的数额,我们应当立案侦查。
[网友nn]问:请问行贿的会不会被判刑呢?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如果,行贿数额够刑罚标准,应当判刑。
[网友齐齐]问:公安局经侦总队是不是相当于香港的ICAC啊?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不一样。
[网友贫民]问:商业贿赂非常普遍并严重,请客送礼不都是吗?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商业贿赂与亲友间的请客送礼还是有明显区别的。
[网友ha]问:商业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啊?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根据刑法规定的主体、主观要件,客体、客观要件,主体应该为“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主观上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或在经济利益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
[网友特别巨大]问:特别巨大是多少呢?朱局长能说具体些吗?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数额和认定公司、企业人员的受贿数额是不同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数额在10万以上的属于巨大。
[网友的的]问:能不能讲一下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量刑规定?谢谢!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中规定,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或在经济利益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10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出没收财产。《刑法》第164条:“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中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处罚金。
[网友怕怕]问:如果我到你们经侦举报商业贿赂案件,要多久才能给我回复呢?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一般情况15日内,我们将给您答复。
[网友问一个问题]问:还有外国人到上海犯罪会不会有处理不严的现象?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只要在中国实施犯罪,都将按照中国法律处理,不存在严与不严的问题。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以后会有的,至于威严不威严,我认为一般般。
[网友问问]问:我想举报我老板,但是他不是上海人,可以吗?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在上海工作吗?如果在上海工作,可以向上海警方举报。
[网友冲]问:除了商业贿赂案件,你们经侦还管些什么案件啊?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根据刑法第三章和第五章有关条款,所规定经济犯罪罪名。
[网友文问]问:上海商业贿赂的犯罪率比其他经济类犯罪要低,请问现在比较高的经济犯罪是什么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商业流通领域的犯罪。
[网友伊万]问:如果我举报后,个人资料会否保密,会不会打击报复呀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我们肯定会对个人资料进行保密。不会存在打击报复。
[网友TT]问:能否接受一下最近侦破的商业贿赂罪方面的案例情况和发展的趋势?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情况比较多,靠这样的交流形式,篇幅和时间都不允许,以后有时间,再交流。
[网友牛牛]问:请问倪总,电视台110节目中很少有经济案件的报道,听说你们经侦系统都会有精品案件,有没有打击商业贿赂的精品案件呢?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有啊。今后我们有机会的话,会在110节目中出现。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刑法》第164条:“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中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处罚金。
[网友常规]问:如果是行贿对象是警察,那么应该去监察机关举报还是公安部门报?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可以向公安局的纪检部门举报。
[网友市民]问:倪总,上海警方处理经济案件,是否交钱就可放人?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交钱和放人是两码事,如果是经济犯罪案件,交钱是退赃,和放人不能做交易。
[网友小小]问:我想举抱我们老板,但是他很有钱,你们能处理他吗?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只要有犯罪事实,相信上海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的。
[网友数额]问: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是累记吗?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可以累计的。
[网友龙]问:你们经侦分工是怎么样的啊?是不是到你们总队举报会比较好?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凡是经侦部门都一样。
[网友牛牛]问:请问倪总队长,上海经济案件多吗?干警工作忙吗?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上海经济犯罪案件目前处于高发阶段,我们的干警很辛苦,工作很繁忙,谢谢你。
[网友希望]问:希望以后多开展一下这样的聊天,让我们市民可以近距离和政府部门交流沟通,请问可以吗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当然可以了,欢迎市民朋友在网上和我们交流,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网友没钱]问:如果我因为商业贿赂行为出了问题,我老婆会受到牵连吗?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如果你的妻子没有参与犯罪,不会受到牵连。
[网友TT]问:处理商业贿赂案件的整个程序是怎么样的?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有很多阻碍?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处理案件的程序从收到举报开始,我们在办案当中不会受到阻碍,因为上海的执法环境是优良的。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我们处理的受贿案件相对多一点。
[网友小]问:上海经济这么发达,不知道经济犯罪情况是不是也比较突出呢?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从目前情况来看,经济犯罪和经济发展是有一定的联系,目前上海经济犯罪还比较突出。
[网友大人]问:如果行贿好几次,每次数额不高,判不判刑啊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关键是累计起来的数额成为起刑点标准的。
[网友牛牛]问:请问倪总队长,你们经侦民警的待遇好吗?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经侦民警的待遇与其他警种是一样的,都是按照国家公务员标准,领受薪金,没有额外待遇。
[网友没钱]问:如果妻子知情但未参与,会定她的罪吗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只要她不包庇,不会定罪。
[嘉宾倪瑞平总队长]答:一小时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感谢各位网友今天能参与我们的讨论,也希望各位网友继续关心和支持上海公安经侦工作,谢谢大家,再见。
[嘉宾朱影副局长]答:感谢各位网友参与今天的网上聊天活动。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关心支持上海警方的工作。保护上海的投资环境,是上海警方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每位市民的共同心声。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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