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5月2日,卫生部决定将手足口病列为国家法定报告的丙类传染病重要性在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在开展手足口病防治上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工作规范化;反映了党和政府本着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重视。
本市在2002年已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报告范畴,各级医疗机构发现并诊断该病后及时按照网络直报要求做好手足口病的网络直报,多年来对手足口病防治纳入法制化管理实践使本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进了工作规范和落实,有效地保护了本市市民的身体健康。
相关聊天:上海市手足口病防控指挥部副总指挥、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教授和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凡应邀与市民共同探讨上海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交流防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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