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的话]
目前正在举办“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http://dfdls.lawyers.org.cn/)。东方法治将在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推出《“上海律师”网上谈》专题访谈互动节目,向社会广泛宣传本市在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或在法律服务专业化、国际化、多元化、规模化等方面业绩显著的优秀律师。本周五的节目中,我们邀请本次评选的候选人之一,上海申汇律师事务所葛珊南律师,做客东方网嘉宾聊天室,通过网络与大家谈谈二十年办案的体会,并在节目中解答大家提出的一些法律咨询。
时间:2006年12月15日(周五)下午15:00—16:00。
【嘉宾介绍】

葛珊南律师,上海申汇律师事务所律师。1983年2月毕业于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法学硕士。1983年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期间曾任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政法记者和中国妇女报记者,擅长于办理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及损害赔偿案件。办案特点:阅历广泛仔细认真,不计时间,吃苦耐劳,认真研究法律,善于与人沟通。
2003年7月被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委员会评为"优秀党员"。2003年11月中国中央电视台《半边天》专栏报道了葛珊南律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事迹。2005年被评为上海市2004、2005年度三八红旗手;2006年6月获上海市“四五”普法先进工作者。
办公地址:上海市衡山路327号,邮编:200030
电话:021-64319755传真:021-64335720
E-mail:shenhuilaw327@yahoo.com.cn
[聊天实录]
主持人:欢迎葛律师,并恭喜您入选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的第2轮!
葛珊南:丹诺是一个很出名的、一流的刑事大律师,但是他从来不拒绝为穷人打官司,他也从不索取高额报酬,甚至免费为穷人打官司。有一次退休老人犯了罪,请丹诺出庭辩护,丹诺说要出最低的费用,老人说我尽量吧。开庭这天,丹诺拿到了老人的支票,是一张退票,他帐上没钱,丹诺也没拒绝,还是为他辩护,通过他的出色辩护,小孩无罪。我看了一些材料,我觉得这是真正的大律师,无论是哪一种职业的人,必须要有社会责任感,不能仅仅为了名和利,而去做律师,这是我对律师的看法。
主持人:现在“东方大律师”正在热选,社会对怎样才是一名优秀律师也讨论热烈,您怎么看待优秀律师的定位?
葛珊南:我觉得不仅仅是赚钱赚得多的、名气大的律师,就是好律师,律师有很重要的一点,要为社会做出贡献,要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做出贡献。为法制就是要忠实于法律,不能做违背法律的事情,有些律师自己成了违法的对象,这肯定不是一个好律师。另外,有些律师为了自己赚钱,而去挑些案件,我也碰到过,我知道他们是为了赚律师费,我觉得律师应该去化解矛盾,而不应该为赚钱而去挑起矛盾,因为人要有社会责任,要看一个律师是不是一个好律师,要看他是不是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为老百姓提供了好的服务,这才是比较好的一个律师。
主持人:“忠于法律,敬业求实,寻求公正,化解矛盾”这16个字是您执业的宗旨,能否展开谈谈?
葛珊南:忠于法律,这是每一个法律工作者的最高宗旨,不管你是警察、还是检察官、还是法官,还是律师,你做的事情就是执法的事情,就是捍卫国家的法律,是最重要的工作宗旨,不论是你的职业,还是你的个人,无论哪个方面都不能违法,必须忠实于法律。第二点,如果你的当事人提出一些过份的要求,而这个要求于法律不相符合,你不能附合当事人的要求去做,哪怕是这个案子不接、不赚这个钱,也不能去做违法的事,无论是程序方面还是实体方面的法律都不能去违背,这是最高宗旨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对法律人来说。而敬业、求实,就是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去做你已经接到的案子,要不计时间、不计报酬把案子做到最好。而求实就是你的目标和宗旨应该是比较实在的,比较有利于当事人的实际利益的。我举一个例子:我年轻的时候,经常会很愤怒,为当事人去争一些名利上的事情,把一些道德不好的东西找出来,我有时候会很投入,陪当事人流泪什么的,随着经验的积累,法律是不评判道德的,特别是在婚姻家庭领域,是非是讲不清楚的,所以应当把精力放在法律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既不要仅仅为自己出名着想,也不要挑动当事人去为一些所谓的意气方面的东西去花时间,而是为当事人争取实实在在的利益,尤其是妇女儿童,特别是小孩多拿一点抚养费,这是一辈子的事情,这就是一种求实的表现。而寻求公正,我觉得法律的一种重要的社会功能是公正、公平。就是说无论是对哪一方的当事人,公正、公平很重要,律师不能仅仅为自己的当事人着想,拼命地为当事人不择手段做各种事情,还要考虑到社会的公平。对当事人有时提出的过份要求,对他作些释明,如国家目前的一些规定、你的权利允许的范围,就是律师不能一味地迁就当事人,有公平才有社会的公正。化解矛盾,因为我办的案子大部分是民事案子,双方都是普通老百姓,实际上也没有太大的利益冲突,特别在提倡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下,律师应当尽量化解矛盾,尽量做当事人的工作,接受法院的调解,不要把矛盾越弄越大,不要挑起纠纷、不要挑起诉讼,能够化解矛盾、和平地解决纠纷,往往对当事人、对方、对法院的工作、对社会都是有益的。
主持人:您说过“只要是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再难,我也会接,再难,我也会坚持。”那么在这句承诺的背后一定有很多的困难。能说说您所遇到的困难吗?
葛珊南: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方面的案子有时候取证是很难的,比如说男方的存款,一般的银行是不接受律师去调查的,还有是男方的收入,律师去查,有些单位也是要为难律师的;还有一些动迁公司的材料,有时候你甚至拿着法院的调查令,动迁公司出于各种各样的想法,也会为难律师。我们有时候只能等在那边。我昨天为了得到一份材料,在动迁公司整整干坐了半个多小时,这个时候你就必须耐心,只能受这个气。这还是能够克服的。有一个妇女被他丈夫打,而且还被赶出了家门,丈夫家的房子要动迁,而产权人是丈夫的母亲。她已经在这房子里住了二十多年了,他丈夫是为了独吞这笔动迁费而把她赶出去。后来她找到我,说又想离婚,又想得到自己应得的居住权利,我就是给她起诉到法院,法院说现在房子还没有动迁,无法分给你,然后动迁公司说,你现在还没有离婚,你们还是一户人家,你不是直接和我们发生关系的人,我们只和产权人或者产权人的继承人发生关系。然后我又去了街道、又去了动迁公司、又请了新闻单位来关注此事,半年以后我又帮她起诉,然后和法官商量能不能先判离婚,然后能在离婚判决书上写“离婚以后男方的动迁权益里必须包含,或者必须保证女方的居住权”。然后这位法官请示了上级以后,总算把这句话写进了判决书。然后我又让她把这份判决书交给动迁公司,我又写了一份情况说明给动迁公司,总算当事人对结果是比较满意的。有些案子从接案到办完的时间可能要拖上几年,但是当事人对你寄很大的希望,你必须坚持到底。还有一个南汇的小孩出生的时候,由于医生的粗暴接生,而导致小孩臂丛神经全部断裂,经过两三次手术勉强接上以后,神经很细,营养不够,现在两个手长短粗细都不一样。他们找到我,要求向医生索赔,但是那个时候国家的赔偿法是很粗的,没有一个赔偿的标准, 医院就回答不是医疗事故,他们拒绝赔偿。我们就先起诉,后来我觉得这件事确实是标准没办法核准,后来就先撤诉,等到国家的有关规定下来以后,我们再起诉,与法官沟通,请法官做调解工作,也向有关的法院领导写信,说这个小孩子的一辈子命运很惨,因为他已经残废了,他的手永远也没办法恢复原状了,也做了司法鉴定。结果我们的要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通过法官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小孩拿到了近二十万的赔偿款。因为这案子是在南汇,蛮远的,去了好多次,和小孩的家属以及朋友做了无数次的商量,因为没有先例,所以是件很难的事情。
主持人:葛律师,您一年当中要承办近百件案件,由于都是老百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之类的案件,标的都很小,是什么让您无怨无悔,二十年如一日的付出?
葛珊南:我从1983年初开始做律师,当时就办一些小的刑事案子和民事案子,接触的都是老百姓,对他们的疾苦我很了解。当时我就办了不少这样的案子,后来我又做了记者,同时是兼职律师,我是中国妇女报的记者,采访的对象大都是普通的妇女和儿童,对她们的命运我就更加关注。因为中国几千年封建文化的影响,所以女性要在社会上生存确实很艰难,尤其一些比较贫穷的地区,妇女是劳动的主力军,却又没有任何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所以我内心感觉到我自己有一种责任,要帮助妇女、帮助儿童,因为她们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我1999年转为专职律师以后,大量接触这方面的案子,我觉得我有责任为她们去排忧解难。对于妇女儿童这方面的案子,我一般是不拒绝的,只要我接手了,我就会认认真真办,为她们取证、认真地准备材料、认真地出庭,尽量使当事人满意。要说无怨无悔,我觉得通过我的工作使当事人解除了痛苦、化解了心结、过上了全新幸福的生活,我觉得是最高兴的事情了。我的很多当事人有了新生活以后,还会给我打电话、和我交朋友,我觉得这是最开心的事情了。
葛珊南:1983年我刚刚当律师的时候,我办了第一个离婚案子是一个姓林的女性,她遭遇到家庭暴力,她有一对双胞胎小孩,她要离婚,又要两个孩子归她抚养,男方坚决要求一半的房产才同意离婚,然后我就骑着自行车在整个区里跑每一个房管所,总算感动了有关的人员,把他们的房子换成两个小间,满足了男方的要求,顺利帮她离了婚。此后她一直生活得很好,现在她也是我的朋友。这个案子以后,我觉得我的一个案子、我的一份努力也许可以给别人带来一辈子的幸福,她会一辈子地感谢你,所以这个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
主持人:葛律师,能否从您承办过的大量的婚姻家庭和损害赔偿等案件中归纳提炼中一些如何维护当事人自身权益的经验?
葛珊南:如果妇女在婚姻的危机当中,一定要考虑保护自己的权利,如何保护呢?就是要关注家庭财产,这个关注不仅仅是有危机以后,应该是一开始就考虑自己的利益。比如说买房子的时候,尽量要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这样就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因为我曾碰到了男方知道女方要离婚的时候,把房产证上只有自己一个人名字的房子去出售,然后在离婚的时候,说钱款用完了,那女方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了。另外就是双方银行帐户的帐号、股票的帐号都要做有心人记录下来,万一有什么事情可以查询、可以了解。第三,一旦有家庭暴力等一些肢体上侵害行为的事情,要第一时间把它记录下来,比如验伤、报案、拍照,这也是保护自己的一些有效手段。另外,现在如交通事故、工伤等伤害事故比较多,像这种情况受害人这一方要注意保护凭证,如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要把最原始的东西留下来,不管它有没有用,以防起诉的时候需要而拿不出来,这样法院也没法帮助你。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女性要有自我,要自强自力,绝对不能认为有了婚姻就进了保险箱,放弃了自己的努力,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工作,只靠在丈夫身上生活。有些人甚至牺牲自己的发展,只顾家庭,然后一味地让丈夫去学习、发展、提高,最终是你花钱为别人买单,如果对方一旦变心,你将会什么都没有,因为既没有好的工作、又没有好的学历、又没有一定的经济积累,这时候就只能靠对方的施舍了,这样的话,律师要帮你也很难了。
网友宾宾:中级法院接了诉讼,过一个月不理人,我们该如何?
葛珊南:如果你把上诉状交给一审法院,这还不算中院的立案开始,中院要等到一审法院把案卷交上去以后立案开始起算,总共是三个月审限,这是指二审的案子。如果你是大的刑事、民事案子,一审就到中级法院审理,那审限是半年。
主持人:葛珊南律师先后还在网上关于家庭暴力、妇女儿童维权、反性骚扰等话题做过访谈,具体内容网友可以上网搜索查看。再次恭喜葛律师入选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的第2轮,我想这也是众多受过您帮助的当事人的愿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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