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的话]
目前正在举办“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http://dfdls.lawyers.org.cn/)。东方法治将在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推出《“上海律师”网上谈》专题访谈互动节目,向社会广泛宣传本市在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或在法律服务专业化、国际化、多元化、规模化等方面业绩显著的优秀律师。
2007年1月26日(周五)下午15:00—16:00,我们邀请本次评选的候选人之一、上海市诚和律师事务所罗玲律师,做客东方网嘉宾聊天室,通过网络与大家谈法在你我身边这一话题,并在节目中解答大家提出的一些法律咨询。聊天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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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介绍】

罗玲律师,上海市诚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曾获“三八红旗手”和“优秀女律师”称号。担任《新民晚报》“女性世界”栏目和上广“法在你身边”法律服务专栏嘉宾主持。
办公地址:上海市密云路487号3FB座,邮编:200092
电话:021-65551102 传真:021-65554043
E-mail:chlawsh@yahoo.com.cn
[聊天实录]
主持人:欢迎罗玲律师!您在新民晚报和电台都担任过法律服务专栏的嘉宾主持,今天有幸邀请到您,就以您主持的电台栏目“法在你身边”为话题,在接下来的1小时里,和广大网友聊聊您办理的那些疑难民事案件,以及从中可以给我们广大网友哪些生活中的启示吧:)
这是一个大西北来沪打工的一个青年,姓方,叫小方。他到上海来以后很不容易找到了一份工作,是到一个私人老板这里做门卫,他非常重视这份工作,所以干得认认真真。干到第七天时发生了一件事,中午的时候来了一个人要进厂,小方让这个人签字,他不签字,小方赶上去不让这个人进去,这个人动手打了小方,结果验伤是手掌粉碎性骨折。
当时的处理按道理应该报110,结果老板说这个人是熟人,不要报案了,我来解决这件事,当时就派了劳动工资科的一个人戴小芳到陪小方去医院去看病,先是到一个地区医院,医院一看伤势很重,要到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结果就转到这个医院去了。这样就打钢针,然后取钢针,这个经过就有两次住院。这里有什么情况呢?当时住院登记的名字都不是用小方的,而是用当时已经离厂的周某的名字,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周某投过保,而小方刚来,没有投保。
等到小方出院以后,这个公司对他什么态度呢?就是不认帐。住院期间的工资都没有,也不让他再去上班,根本不承认他。这个时候,小方带着伤走投无路,去打官司呢,因为没证据,第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是这个公司的职工;第二,看病没有用自己的名字,怎么证明是你在看病;第三,又有谁来证明你是在上班时候受了伤,遭到了这个暴力。所以小方这个损失就没有办法去起诉,也没有办法去进行工伤鉴定。后来通过律师的帮助取了证明,当然这个取证的过程是非常复杂,也是非常艰难的。最后,拿到了证明以后,再去找那个老板去谈判,结果老板在铁证如山的面前,终于同意给小方赔偿。
所以通过这件事,就说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法律的原则。但是我们要在法律上的事实一定要有证据来证明,所以,我们大家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碰到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注重证据的保留。
主持人:然后回答一些网友的提问和咨询。
小郭: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小孩已判给男方,女方出抚养费,如果说男方现在要求变更抚养权,我也很想抚养孩子。抚养费应按什么来划分?怎样确定?但男方不肯出示工作地址,也不告诉工资收入(男方在外地打工),像男方的这种行为有什么法律约束吗?
罗玲:抚养费的比例可以协商,但是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工资收入的20%-30%。首先你要知道他的工资收入到底是多少,这就是证据。民事案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你作为原告的话,你要举出这方面的证据,或者请律师去调查。
关于仲裁: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2年的加班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仲裁委支持了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没有支持,单位不服向法院起诉,我是否请求法院要求单位支付2年的加班工资。有人说如果单位不服向法院起诉,你只能反诉你的请求。也有人说不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出我的请求。
罗玲:仲裁和民事诉讼都是有时效的,仲裁的时效比较短,仲裁的时效结束后,民事诉讼的时效还在,可以在仲裁时效过了以后,向法院起诉。
罗玲:根据行政处罚的规定来处罚的,如果不服的话,你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工商部门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不服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离婚咨询:去法院办理协议离婚可以吗?需要带什么文件(比如照片,身份证)?如果文件齐全的话,当天能办完,出调解书吗?财产中有房产,对分割双方无异议,必须带上房产证吗(房产证因为不在身边)?还有法院每天都受理吗?星期六和星期天可以去办吗?还有请问去法院办理协议离婚时,费用是多少?我们有房产两套,对分割双方无异议,法院还会收取手续费吗(或调解费用)? 谢谢。
罗玲:如果双方都同意的话,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有哪一点达不成一致的话,一方可以到法院请求诉讼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子的时候,必须要经过调解的程序,如果调解当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协商离婚,法院出的调解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一波:一件明显的错案(民事案件-房产合同),经过一审-二审撤销-再一审--再二审,历时3年半。因牵涉到侵吞国有资产,其中为此检察院查了6年多,最后不了了之。后来原告自己可能觉得太过分了,判给原告价值40多万的房产,原告主动提出要我拿10万元和解执行。10万元我已给了原告,被检察院扣押的房产证也已回到我的手里,原审法院也已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我不服,想请律师提起申诉,那样原告是否会要求法院按判决书执行?(和解协议没有形成书面文字)我是否一定要把该房产卖掉后再申诉?
罗玲:你这个问题问得不清楚。房产是民事案子,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都很清楚。现在你说到了检察院,这是另一个法律关系,检察院到底查的是哪一个当事人,侦察了哪些事实,与此民事案有何关系,你的提问中均看不出。
无奈的亲戚:未与用工单位给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在工地现场工作时,被工地上的施工运输车辆严重撞伤,农民工应按工伤还是交通事故请求赔偿?农民工应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还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罗玲:事实上的劳动合同也被支持的,在工作期间受伤,应按工伤处理,是向雇主申请工伤赔偿,但也不排斥向侵权人要求损害赔偿。工伤的处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第三方侵权造成的损害赔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急:我开了一家小工厂,出了一个工伤事故,去年6月法院判定下来赔付7万。现在我的小工厂已经关闭!当时通过法院双方协订下来,每月给那名工人900元。从2006年7月划款到07年1月,现在她要求法院要我一次性把工伤款给她。现在我没有能力拿出这么多钱。法院就把我的两处房子扣了下来,要拍卖。说如果我再不给钱还要交利息什么的!请问律师当时签下的协议现在已经无效了吗?两套房子,其中一套我已经在2006年12月份卖给了别人,房款没有收到!购我房子的人在2007年1月初时提出退房,但手续没有办理!法院现在能扣这套房子吗?请问律师我现在应该这么办?谢谢!
罗玲:你的这个小工厂的性质是个体户性质,如果是个人性质的话,那这个工厂的赔偿责任跟你是连带赔偿责任。
罗玲:下面我再说个案例,通过这个案例说明一个代理权的问题。原先大家知道,没有代理权的话,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越权做的事是不承担责任的。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颁布实行以后,它里面有了一个新的规定,就是“表见代理”。这个大家肯定比较新鲜的一个名词。“表见代理”就是说虽然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了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去订合同了,按照原来民法通则的说法,那肯定被代理人不承担责任的。但是合同法里规定,只要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你这个行为人有代理权,这个代理行为还是有效的,被代理人就要承担造成的法律后果。
我举一个例子:在非典的时候,A公司向B公司买一个口罩机做口罩,当时B公司出面的是一个台湾人陈先生签订合同,那么也用这个B公司的名义签了合同,实质上这个口罩机是台湾人自己在深圳的C公司生产的,合同中规定,你A公司要打60万货款到B公司的帐号里,然后发货。也规定了如果你延迟一天发货的话,要承担违约金。合同签订以后,这个陈先生过了一个星期发了一个函给A公司,他说这个货款不要打到原先的帐号,就打到深圳C公司的帐号,那么A公司就按陈先生的说法把钱款打到了C公司中的帐号,实际上B公司没有收到货款,这件事也跟B公司没有关系。
后来C公司由于非典没有人上班,结果就推迟了一个月才交货,最后A公司就告B公司违约责任,违约金算下来12万元。B公司就说自己从来没有收到过货款,首先是违约。最后怎么办呢?就是说陈先生是以B公司的代理人签了合同,后来他说要改帐号付款,也是你们的要求,那么陈先生就是你的表见代理。最后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请求,确定了表见代理,B公司要承担这个违约责任。
所以通过这个案例给我们一个启发,平时的公章、合同章、包括自己的签名都不可以滥用;二、委托别人办事的时候,一定要把委托的时间、范围确定,否则的话就有“表见代理”造成的风险。
罗玲:我再说一个案例,也是关于表见代理的,但这个结果是表见代理不成立,被代理人不承担法律后果。
有杨姓兄弟俩,弟弟在山东工作,他为了能在上海报蓝印户口,就买了松江的一套商品房。然后为了报蓝印户口,他把所有的资料,包括发票、房产证、户口薄、身份证、私章等都留在母亲处,结果过年回沪以后,这个商品房租出去了,承租人告诉他,你这个房子已经换主人了,新的产权人叫我搬掉,这个弟弟觉得很奇怪,结果到房产交易中心一查,产权人果然变了,变成了王某。这事非同小可,自己的房子莫名其妙没有了,这怎么一回事呢?
他就聘请了律师去调查。原来,在春节之前12月份的时候,他的哥哥出面拿着他所有的资料到了一个房产中介公司委托转让这个房子。此中介公司就是这个王某私人开的,他就通过自己的中介公司把这套房子自己买下来了,所以这些手续都齐全的,在交易所里办了房屋转让合同。
为此这个弟弟就向法院起诉,确定这个房产买卖无效。结果这个王某就说,是你的哥哥带了你所有的购房资料来转让这套房子,我有理由相信他是你的代理人,而且我也支付了全部房款,现在这个房子的交易已经完成了。现在你看到房子涨价了,你后悔了,所以你以这个理由来反悔。
那么本案中表见代理能否成立呢?这是焦点。关键在于买房的这个被告他不是善意的,他自己就是中介公司的老板,是个人投资办的,整个交易当中他又代表卖房人、又代表买房人、又代理中介公司,一个人代表三方签了转让合同,所以他是有恶意在里面。而且他作为一个中介机构,应该按照有关转让的规定来办理。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中明确规定:委托要有书面的委托书才能代理转让。而这个哥哥始终没有委托书,这个王某明知他没有委托书,还和他办理了转让手续,所以他不是善意的。尽管这个哥哥他持有所有的资料,但是这不能够足以使别人相信他有代理权,因为这些资料的来源并不是唯一的,有可能偷来的、有可能抢来的、也有可能是骗来的。本案中他恰恰是骗来的。最后,法院支持了弟弟的请求,买卖房屋的合同无效。
咨询求助:我一个朋友的车把别人的车给撞了。当时是司机开的车。事后司机就跑了。现在对方向我朋友索赔60万。说是修车修了60万。我在想,他那车难道没有保险过吗?为什么要向我朋友索赔全部的钱?我朋友告诉我,对方说他们那车没有投过保,所以得他全赔,这合理吗?还有他这车他说没有投过保。那我们可不可以查出来他到底是真的没有投保,还是有投过保的?请帮帮我吧!
罗玲:你朋友的车为什么给别人开,是他公司雇了司机,还是他个人借给别人开?交警是怎么认定事故责任的?如果说你朋友全责,就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具体赔偿多少,要对方拿出证据。这样的事情最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为好,法院会要求对方举证,包括投保的问题。私了不可取。如果是车是公司所有的,那么承担赔偿责任的是公司,而不是个人。
主持人:请罗玲主任介绍一下诚和所,告诉广大网友,罗律师以及罗律师领导的诚和所在哪些方面,可以为大家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以及服务?
罗玲:我们是在1998年的时候通过体制改革,脱离国办所,建立了现在的诚和律师事务所。我们这个律师团队都有10年以上从事律师工作的经历,原来都是国办所的业务骨干。我们团队的律师曾多次获得国家部级、上海市级的荣誉称号,并建立了从中级律师到高级律师各层次的合理组成,积累了诉讼及非诉讼的经验,本着用智慧、施展法律专长的特点,我们团队的律师为“冠生园集团公司”、“新加坡三达利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电影文艺沙龙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广电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公司和单位成功地处理了不同类型的法律事务。
本所的业务范围:担任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委托代理民事、经济诉讼及仲裁、刑事辩护、谈判代理。本所律师志在以娴熟的法律知识和诚实的敬业精神为您的生活和事业添加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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