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的话]
解决劳动就业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随着《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的实施,近年来,本市促进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就业总量矛盾仍未根本缓解,结构性矛盾日趋突出,劳动者权益维护和部分特殊群体的就业形势较为严峻。
2007年1月28日(周日)12:30—13:30,市政协委员吴申耀、马强、汪叔阳、黄绮、陈柳宏,围绕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提高就业者的综合素质、规范劳动用工制度、转变就业观念、自我创业和自谋职业等与市民进行交流。
嘉宾名单:
吴申耀 闵行区政协党组书记
马强 市卫生局副局长、市医务工会主席
汪叔阳 长宁区人大副主任、长宁区社区学院院长
黄绮 上海尚伟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柳宏 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政协网聊:市政协主席蒋以任谈“构建和谐社会,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嘉宾介绍]

吴申耀,男,1952年生,1978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曾任浦东水厂团部书记;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团委书记、计划科副科长、副经理;上海市公用事业局工会主席;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现任上海市闵行区政协党组书记。

马强,1954年生,1974年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上海市医务工会主席,上海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1986年起,历任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团委副书记、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校组织部长、副校长。1997年起任上海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1998年起兼任上海市医务工会主席。

汪叔阳,男,1946年生,四川青神人,大学文化,民盟盟员。现任长宁区人大副主任、长宁区社区学院院长。
1986年至1996年在上海市天山中学任教师、教导主任、副校长,1996年至2003年任长宁区教育局副局长。曾在各种省、市级报刊上发表了有关自读教学研究的论文30余篇。1992年被评为中学高级教师,同年被全国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授予“优秀中学语文教师”的荣誉称号,1996年被上海市人民政府授予“上海市特级教师”称号。

黄绮,女,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现任上海市尚伟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政协委员,杨浦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杨浦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杨浦区法制讲师团成员。
大学毕业后,先后在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及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学,讲授公司法、民商法、证券法、房地产法、国际贸易法、知识产权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课程,被评聘为副教授。1997年组建尚伟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职务至今。专长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国内国际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法、国际贸易纠纷争议解决。2001年1月被上海市律师协会授予著书立说二等奖,2004年3月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女律师,获韩学章奖章。主编了《知识产权法实例说》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实例说》;撰写并发表了论文《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及限制》;《谈谈外贸代理中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防止外贸代理中的不规范做法》等。

陈柳宏,男,1950年生,汉族,上海宝山人,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政工师,工程师。现任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曾长期从事企业的党群工作。在推进企业的民主制度建设中运用“细化”、“量化”评议指标,提高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质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提出了“三让”,即:让做事的人有机会,让干事业的人有平台,让干成事业的人有激励。使企业的员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充分显示自身的价值。其所在企业荣获“06年度全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荣誉称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上海市政务公开先进单位。
[聊天实录]
[嘉宾吴申耀]答: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吴申耀,很高兴与大家在网上交流。
[嘉宾马强]答:市民同志,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社会发展与稳定的基础,我非常愿意就这个题目与大家进行讨论。
[嘉宾汪叔阳]答:安居乐业是和谐社会的基础。百姓居者有其屋,劳者乐其业,这应是和谐社会的明显标志,也应当是人民政府的不懈追求。
[嘉宾黄绮]答: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很高兴和大家聚会在东方网上,为大家提供法律咨询。如果有关于劳动及就业方面的法律问题,愿意为大家提供咨询解答。
[嘉宾陈柳宏]答:各位市民下午好,我是来自基层单位的一名政协委员,有幸在两会期间能与大家就“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题进行沟通交流,预祝在交流中能得到启发。
[嘉宾马强]答:医疗卫生确实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因为他体现了一个政府的责任。如果是“袭断”的话,政府补贴,以低廉的服务提高人民的健康,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况且目前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每年有众多的外国友人进入这个系统,而且医护人员的流动也是放开的,病人的就医也是放开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并非是一个封闭的垄断。
[网友cathy]问:建立工会是强制的吗?有什么监督机制吗?
[嘉宾黄绮]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10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妇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第12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该法律同时对工会委员、工会主席的权力作出了保障性的规定,诸如:劳动合同期满任期未满的,合同期应该顺延至任期届满,对于工会主席等的罢免,必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网友刘穗县]问:汪叔阳老师你好,很高兴有机会在网上与您交流,我也是天山中学毕业的,现在很多大学毕业生都不愿意做老师,觉得压力大,工作枯燥,回报少,您能不能谈一谈您的心路历程或者对青年的就业观提一些过来人的经验呢?
[嘉宾汪叔阳]答:小刘,很高兴在网上与校友交流。我从教42年,虽然很辛苦,但看到一批批学生茁壮成长、成才,我感到很高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象红烛点燃自己,照亮别人。至今我无怨无悔。
[网友菁菁]问:请问马强委员,卫生系统是很庞大的,劳动关系是不是经常会出状况,很难处理好?
[嘉宾马强]答:卫生系统上海有十四万人,全国有六百多万人。在这个庞大的系统中总体来说这个系统还是和谐的,在上海各个医疗卫生单位的院务公开得到广大医务人员的支持,满意率都在95%以上,所以总体上看还是和谐的。至于在改革过程中,有一些个别利益的调整,以及对整个改革还不太理解的现象也会有些客观的个案存在,随着大家认识的不断提高,也会得到比较合理的解决。
[网友家住长宁]问:汪老师,您还教语文吗?中国有“轻商”的传统观念,这种历史人文因素是不是造成现在自谋职业,自力更生者不多的原因呢?
[嘉宾汪叔阳]答:“家住长宁”的网友,我还在教语文。中国传统的“轻商”观念,现在已被市场经济的观念所代替,在现代社会里,经商已不是一种耻辱,你完全可以选择这一行业。
[嘉宾汪叔阳]答:“长宁人”你好,长宁区在劳动培训方面确实做得比较好,可以到劳动局培训中心去具体了解一下那里的法规和政策。
[网友张叶]问:我工作已经5年了,我的体会是,现代人都比较自我,不愿意参加工会等组织的活动,请问马强和陈柳宏委员,你们有碰到过这种情况吗?
[嘉宾马强]答:我们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医疗卫生系统参加工会的比例非常高,即使是在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一些非在编人员他们参加的比例也达到85%以上,在民营医院参加工会的比例目前也在75%—80%,余下的部分主要是因为人员的不断流动而形成的,并非是他们不愿意。因为上海医务工会确实为他们提供了很多实际的帮助。
[网友小太阳]问:吴申耀委员您好,我知道有不少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闵行开发区,而且闵行还有大学城,是一个产学研的集合地,请问在这种区域格局下,闵行区有什么针对就业、企业劳动关系、人力资源调配方面的政策或调研吗?
[嘉宾吴申耀]答:小太阳网友,诚如你所说,闵行是集产学研一地的地方,很欢迎你到闵行来就业。关于优惠政策,我一时说不齐,但有几点可以肯定,一闵行适合年青人居住,生活、休闲和工作;二是闵行区各有关部门会热情为年轻人到闵行就业服务。
[网友新科医生]问:马副局长,卫生工作者工作那么忙,工会通过什么方式为职工服务呢?
[嘉宾马强]答:工会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让职工代表、工会会员都能够直接参与本单位的重大事情的管理,工会还通过监督医疗单位的行政,对职工的福利问题进行监督,以保障职工的福利不受侵犯。工会还通过组织各类文体活动,提高职工的全面素质。工会还对一些困难的职工进行慰问。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形式,上海的医务工会在维护职工的利益上是非常全面的,职工们都体会到这是一个自己的家,当然我们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与完善。
[网友白枫]问:各位委员你们好,星巴克是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他们的职工权益是很受重视的,他们的总裁甚至把职工放在第一位,我觉得这是一种很好的人心工程,其实劳动关系就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用真诚关怀去沟通,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才是硬道理,不知道你们怎么看?
[嘉宾马强]答:星巴克公司的总裁把职工利益放第一位,这反映了他们的企业文化,也说明这位总裁非常锐智,因为他知道职工好就有凝聚力,企业才有可能发展,劳资关系才比较和谐,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举动,作为职工也应该支持总裁来推进工作。
[嘉宾陈柳宏]答:企业复杂的劳动关系主要是通过制度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来进行调节,具体说,作为工会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应该严格按照管理程序、工作规范和制度管理来实现劳动关系的调节。具体说,一方面通过企业建立制度,比如平等协商制度,工资协商制度,职代会制度(主要是涉及到企业员工切身的利益,必须经过职工代表书面表决通过),另一方面来说,实现劳动关系的调节还要涉及到企业员工的直接参与,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网友交大学子]问:吴申耀书记您好,请问闵行经济开发区有没有什么针对创业者的优惠政策?
[嘉宾吴申耀]答:你好,关于优惠政策,我一时也说不上,请你到我区科委等有关部门联系,我们专门建立了多处创业孵化基地,专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条件。
[网友陈进]问:请问汪叔阳老师,您觉得教育在树立人的正确就业观上应该起到怎样的作用?当前的教育体系对孩子就业观的形成利弊如何?
[嘉宾汪叔阳]答:“陈进”网友,教育对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当前的教育体制对孩子的就业引导还不太全面,主要表现在重理论,轻实践,重研究,轻动手,因此很多学生只知道做题目、写论文,而不知道搞实践,做实验,这就影响了相当的一些学生都挤着去上“独木桥”,而对高职不屑一顾,这种倾向要逐步加以纠正,现在国家正在大力提倡职业教育,相信这种局面会逐步改变的。
[网友数字敏感]问:很多单位漠视劳动法,劳动者是弱势群体,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
[嘉宾马强]答:从上海的总体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法来开展工作的,政府有关部门也在这方面加强了监督力度,切实保障职工的权利。但是,在个别企业或者在有些企业的个别方面,对劳动法的执行不够到位,也是客观上存在的一种不平衡现象,这也正是我们目前政府在大力加强监督管理的重要方面。劳动者也不能完全从弱势群体来理解,我们可以通过不断地提高自己本身的素养,去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一种适当的方式与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当自己的本领达到一定高度时,可以选择自己适合的企业。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劳动者也并不是一个完全弱势的群体。
[网友xiaobing]问:请问陈柳宏委员,您讲的“三让”具体是通过什么方式实施的?有专门制定相关的制度吗?
[嘉宾陈柳宏]答:“三让”即让做事的人有机会,让干事业的人有舞台,让干成事业的人有激励,这是构建和谐企业,营造和谐文化环境,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根本指导思想,企业要发展,关键的是要调动人的积极性,尤其我们要倡导职工忠诚于企业,为企业的发展作出自己的努力,这固然是企业的目标,但更重要的是,只有不断地提升员工对企业、企业的管理层的满意度,才真正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因此,“三让”在企业管理中就凸现出最重要的问题,围绕“三让”,我们主要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制度,使日常工作中都能体现此工作原则,如不管企业需要什么岗位,提拔什么干部,都应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公示、竞聘、职工代表测评、专家打分,对参与者的竞聘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来满足参与者的期望。另外,我们通过对员工职业生涯的设计,来不断地满足各人所需,通过轮岗制、带教制使员工能更快地成长,适应新岗位的需求,再次,对于有业绩的员工,我们设立了员工成才基金奖,鼓励激发员工不断成才。
[嘉宾黄绮]答:我同意您的观点,要建立平等和谐的劳动关系,确实相对完整的劳动合同是一个基础性的保障,劳动合同规范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作为合同本身就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如果协商不成,除非法律有强制性的规定,否则将不可能体现在双方的劳动关系之中。作为劳动者,与单位相比较地位相对弱势,如果不懂得通过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权益,很有可能在遇到单位给予不公平待遇的时候,不能完全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对一个劳动者来说,要想和单位建立一个平等而完整的劳动合同就必须有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常识,一方面平时需要关注一些这方面的案例,同时也需要懂得坚持自己的原则,不能为了择业而无原则的同意单位的不公平条款。诸如:单位可能会设置一些强制性的竞业禁止条款、保密条款、限制离开公司后的再就业年限等,还可能在录用的时候,要求劳动者交纳押金、保证金之类的,这些条款极有可能会对劳动者造成不公平,甚至不合法。当然,要劳动者完全凭借自身的能力去和单位订立一份让单位也接受的劳动合同,恐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鉴于此,最近上海市搞了一个上海市劳动合同范本,作为推荐范本,相对完整和对双方的权益都可以得到基本的保障。对劳动者订立合同也是一种指导和帮助,总之,作为劳动者学习基本的法律,懂得保护自身的权益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自身认为某份劳动合同是不能够接受的,不妨可以事先向法律专家,如:律师等进行咨询,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后,再决定是否签订这样的合同。
[网友小江同学]问:吴申耀委员你好,看了您的简介知道您有过很丰富的工会工作经历,您觉得和以前相比,现在的工会工作有什么新的变化吗?
[嘉宾吴申耀]答:在国有企业,工会的地位与角色都不很明确,因为在企业中,各方都可以代表职工利益。现在的工会在企业中代表职工利益的地位更加突出,当然工会应承担的任务也更重。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工会因法律保障不到位和自身能力问题,工会的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网友聆听者]问:认清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在学校是不是就应该开设相关的课程!
[嘉宾马强]答:就业的观念确实很重要,尤其是在中国,有十三亿人群的大国,在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就业的压力确实非常大,流动人口到上海寻求就业的比例也很高。因此,按照自己的特长与实际的情况,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岗位,这就是好的工作,并不能完全按照很高的收益标准,或者说是否以坐办公室与脑力体力的区别来决定是不是好。至于在学校里是否要开设相关课程,这是一个方面,但并不等于是唯一的方法,还可以通过社会的各种媒体、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流来逐渐转变有关的就业观念。我想,只要自己的观念有所转变,就业问题就能得到缓解。
[网友陈进]问:汪老师,我还想问你一个问题,您应该有出国考察过吧?我觉得国外很多家庭在教育孩子就业观上的做法是很好的,我也想学习借鉴,不知道你有这方面的信息可以提供吗?
[嘉宾汪叔阳]答:我到德国去过,那里的家庭对孩子的就业基本上是听从老师的指导,老师发现有的孩子理论研究并不一定行,但是动手能力却很强,就让他去学车工或者金工、木工等劳动技术,以后就业也很方便,收入也不菲,当然这和他们的分配制度也有一定关系,因为他们的一个高级技术工人的收入和一个副教授的收入是相差无几的,所以应当鼓励一些动手能力强的人去做一些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培养他们成为应用型的人才,国家也需要这样一大批应用型的人。
[嘉宾马强]答:就业是一种市场需要人力资源提供服务的一种方式,所以企业需要有能够为企业提供实际效能的人员,这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所以,他需要有经验的学生。学生在就业前能够自觉地去寻找一些锻炼的机会,提高自己的社会活动的经验确实是十分重要的。没有经验可以逐渐积累,只要自己不断地注意观察,不懈怠,终究是能得到社会认可的,因为每一个人都要从不成熟走向成熟。当然,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给我们大学生更多的锻炼机会,这样我们两方面的结合才会把这个问题处理得比较好。
[网友露露]问:汪委员,社区学院是做什么的?每个区都有吗?
[嘉宾汪叔阳]答:“露露”,社区学院是在原业余大学和电视大学基础上组建的一所终生学习的学校。成立于1997年,当时各个区相继都成立了,但是后来很多区没有坚持挂社区学院的牌子,长宁区社区学院的牌子从成立至今一直挂着,还有坚持的恐怕就是金山区了。
[网友小青]问:请问黄绮委员,现在涉及到劳动关系纠纷的案子多吗?主要的纠纷点是什么?你还了解其他省市在劳动关系问题上有什么热点吗?
[嘉宾黄绮]答:您好。确实现在劳动纠纷的案子非常多,主要集中在劳动工资报酬以及关于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问题,相对来说,这些是劳动纠纷中比较常见的问题,随着劳动法的完善,劳动关系的矛盾新类型的出现,也出现了比较新颖的劳动纠纷案例,类似劳动者与单位关于保密条款的履行,商业保密的侵权问题,以及新的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中的赔偿问题等。相信以后的劳动关系中的新问题会越来越多,面会越来越广,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劳动者与单位双方都会通过法律途径,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这是值得鼓励的。
[网友工会工作者]问:有些单位工会组织的活动很丰富,还有为青年职工牵线的活动,请问马强和陈柳宏委员,你们有没有组织过类似的活动?有什么好的工会活动形式可以给我们介绍吗?谢谢!
[嘉宾马强]答:各个单位的组织活动确实非常丰富,关于为青年职工牵线的活动,随着历史的变迁,形式已经从比较单一的直接围绕主题的活动发展为多样性的、相互交流、促进了解的形式,所以在医务工会系统有很多文化体育活动,使广大青年医务工作者感到业余生活非常充实,学术交流的空间也比较宽广。在这个平台上,使广大青年男女有比较好的相互了解的过程。当然,现代的网络从另一个方面补充了空间的不足。所以我希望,我们作为工会组织和青年之间应该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来共同寻找青年朋友们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
[网友工会同人]问:吴申耀委员您好,您做过总工会的副主席,不知道上海整个工会制度实施情况怎样?工会到底发挥了多大的作用?
[嘉宾吴申耀]答:现在的工会,区以上的上级工会的作用和能力都是比较强的。在政府制定政策方面,在推进以法维权方面,相比企业经营者,他的影响与作用要大的多。在制定最低工资,查处违反劳动法规现象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在基层企业,确实工会的作用发挥还不够,这有工会的经验问题,有法律保障不够问题,也有职工、企业经营者和工会工作者的工会意识不强等问题。
[嘉宾汪叔阳]答:中专毕业生希望提高自己,这很好,可以利用你的业余时间来读我们的社区学院,我们有15个专业可供选择,上课时间都在晚上和双休日,修满学分后可以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学历(约两年半时间),入学前需经成人高考录取,如果你觉得复习比较困难,可以以中专学历来报考我们的电大分校,电大不需要经过高考,只需登记入学即可。
[网友菁菁]问:陈柳宏委员,您能不能介绍一个典型的例子,让我们同样做工会工作的学习一下?
[嘉宾陈柳宏]答:工会履行职能,关键是要用创新的工作机制来实现,自96年开始,我们贯彻中央6号文件关于要坚持开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精神,按照以往的惯例民主评议的形式、内容要达到评议的目的,是相当困难的。当初我们就从实际效果上来摸索民主评议的工作模式,比如,建立年初被评议者都要制定自己量化的工作目标,使年总评议可以对号入座,针对量化指标完成的程度按照百分比测评出你的工作绩效。因此,这项工作的开展体现了讲实及被评议者能根据自己所完成的指标对号入座,克服以往的原则述职,代表随意打勾、结果不实的状况,这种评议程序得到了四个方面的认可。党委认可,需要对领导干部有一个符合实际的考评;行政领导可以对分管工作的成员完成的状况有一个真实的掌握;被评议者也需要对自己的业绩有一个正确的评估;职工代表能够对号进行实评,所以这项工作有生命力,已经成为企业在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工作制度,这对于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推进企业民主制度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广大员工能亲身体会到民主制度建设在企业中的具体反映。
[网友龙心延]问:吴申耀书记你好,请问中国或者说上海的企业中,为职员提供培训的多不多?效果怎样?与其他形式的企业相比,国企是不是有一定差距?
[嘉宾吴申耀]答:这个问题是这样的,越是技术与管理先进的企业越重视企业职工的培训。因为不培训,不可能有现成的职工可用。随着技术与管理的不断进步,也随着竞争的激烈,企业培训一刻不可放松。但确也有企业不重视培训。这样的企业是不可能持续发展的。当然应承认,有很多的国有企业确实不太重视职工培训。
[网友大学生]问:大学毕业就意味着失业,各位代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嘉宾汪叔阳]答:大学生毕业有着广阔的就业前景和就业空间,关键是要找到适合自己的一项工作确实不太容易,但是我觉得不一定一步到位,不一定一次定终生,可以先找一个工作然后一步一步来,逐步达到你的理想目标。一开始的时候对薪金的要求不要太高,对职业的选择也不要范围太狭窄,可以考虑的面宽一些,这样选择的可能性就大一些,否则的话把自己圈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当然就难以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你说是吗?
[网友中国人]问:中国的就业情况和发达国家相比,有哪些不足?
[嘉宾马强]答:中国的就业情况与发达国家相比各有千秋,如果要说不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首先是发达国家他的各个行业发展都比较均衡,比较全面、规范。第二,发达国家对员工的培训做得非常系统,结合实际,政府提供的服务也非常到位。第三,在发达国家的岗位就业,由于长期的积累已经使人们对就业的观念相对我们目前的状况,比较正常一些,他对各种岗位的有关经济报酬,结构比较合理。我们国家由于人力资源十分充沛,文化水平总体上比较低下,即使在大中型城市,大学教育总体比例也不高,对于员工的继续教育有些企业做得比较好,中西部地区可能差距就更大一些。我们有关就业的观念转变在前一个阶段,宣传中也有失偏颇,对于在各个岗位的经济报酬结构组成方面也不尽合理,有待于不断改革与完善。
[嘉宾黄绮]答:你好。目前关于规范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正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全面,应该说是越来越完善。当然,法律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而不断发展与完善的,所以一定会有,并且是一直需要改进和修订的。从劳动法律方面看,需要完善的地方还非常多。目前上海市正在准备起草和制订劳动集体合同,最近又推出了上海市劳动合同范本。这些都意图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共性方面去为劳动者与单位建立完善和谐的关系,但是,劳动关系除了共性还有很多具体方面是需要劳动者与单位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去签订的。所以,个性的问题是不能完全依赖法律,个人的法律意识和经验等培养还是非常重要的。
[网友没劲]问:对于2006年白领过劳死的新闻,您怎么看?
[嘉宾马强]答:对于“白领过劳死”,作为个案,在任何一个国家实际上都客观存在。尤其是在现在快速发展的国家与地区,由于市场经济竞争的作用力以及由于这些工作人员对本身健康的漠视,包括整个社会对这部分人群在健康维护方面网络体系建设还有待完善,所以出现一些案例是正常的。作为在发达地区,对于这种现象应该引起各个用人单位高度关注,要注意保护白领的身体健康,不盲目地提倡加班加点,同时也要对白领们进行正确的引导,工作、健康与经济收入这三者的关系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才有可能将这种现象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网友明天]问:我没有上过大学,如何实现自主创业呢?
[嘉宾汪叔阳]答:“明天”网友,没上过大学同样可以实现自主创业,关键是要选择你自己的爱好和以前的一些积累,譬如有的人利用编织毛衣创立了一个手工毛衣编织社,他不需要什么厂房,也不需要什么办公室,只是把一些会织毛衣的人组织起来,交给他们毛衣的尺码和毛线的颜色以及编织什么花样、价格,到时候他把大家编织好的毛衣收集起来卖到市场上还是相当抢手的,象这样的例子还是很多的,创业要根据社会的需求,要根据你自己的爱好,社会需要做的、你能做的就一定能做好。
[网友蜘蛛侠]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这样一句话: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我们知道,市劳动保障部门去年启动了“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上海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方面已经取得了什么样的进展。下一步还打算怎么做,吴书记您是否可以简单介绍一下?
[嘉宾吴申耀]答:今年市劳动保障局和市总工会将重点推进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一是加强对各类企业的监督监察;二是共同推出了劳动合同指导性文本,以改变目前大多劳动合同对职工方不公平的问题。另外,今年上海市人大将出台《上海市集体合同有关规定》,将依法全面推进集体合同工作,其中,工资协商谈判是重要的内容。
[网友劳动者]问:请问马强和陈柳宏委员,您俩都是奋斗在工会工作的前线,你们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最大阻力是什么?
[嘉宾陈柳宏]答:在我们国家,推行民主政治建设的大环境下,企业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企业文化建设在当前市场激烈竞争中,充分显现出来。那么企业在这样的环境下如何抓住这个机遇,通过营造企业的文化环境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但是就这项工作而言,文化建设要得到普遍的认同,确实需要一个过程,现实中,企业发展由产品竞争到服务竞争,尤其现在的文化竞争,这方面的认知度差距很大,一方面大家都认为,企业应该研究员工的期望,另一方面,又缺乏对这些期望来自于文化的建设,比如,员工期望得到合理的薪酬和福利,期望得到公平和公正,期望得到提升和发展,期望得到优秀的文化和精神,因此,我们正在着力研究四个期望,来推进我们工作上一个台阶。
[嘉宾马强]答:任何证书都有一定的含金量,含金量的高低取决于对每一个人是否爱好与合适,每一个人一定要寻找一个最适合自己发展专长的岗位培训,所取得的证书才是含金量最高的。如果按照一个证书它能够得到最大的经济收益作为最高的含金量标准,这不是很科学。因为,每一个人的能力大小是不一样的,他的专长也是不一样的,对一个没有很好数学基础的人去考会计证书,显然是很累,很难达到的,甚至会影响自己的健康,造成强大的思想压力,以及心理负担。当然,在自己力能所及的情况下,我们去寻找一些知识和内涵比较高的证书,对于一个知识型和创新型的城市来讲,就意谓着它的含金量会高一些。
[网友希望]问:请问汪叔阳委员,有没有在社区学院开始指导就业相关课程的打算?
[嘉宾汪叔阳]答:“希望”网友,你的建议很好,我们准备在社区学院专门开设就业指导课,如有可能希望你来听一听。
[网友秦商]问:请问黄绮律师,您觉得“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普及是不是不够?您对此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嘉宾黄绮]答:国家的普法教育已经持续了很多年,其实关于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已经比较其它的法律来说更为普及,也更为人们所关注,因为它几乎和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相关。当然作为一个律师,我们通过平常接触的劳动纠纷的案例,碰到的一些当事人的情况还是让我很深切的感受到,许多人保障自己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以及知识还是比较缺乏的。如果要说有什么建议的话,我觉得一些案例书籍通过各种媒体的宣传或者经常和一些懂法律的人士,聊聊这方面的问题,交一些律师朋友,哪怕听他们谈谈别人的故事,我想都是既有意思又有帮助的。谢谢。
[网友man]问:汪委员您好,我问个私人问题,我的孩子对语文不感兴趣,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引导呢?
[嘉宾汪叔阳]答:"man"网友,孩子对语文不感兴趣,可以慢慢培养,譬如:让他多看一些课外读物或他感兴趣的闲书,等他看到入迷的时候,你再慢慢引导他,要他讲出其中的道理或者带他出去旅游回来后让他讲讲自己的感受或旅游的经过,并把这些写下来,你给他修改一下,鼓励他,我相信你的孩子慢慢会喜欢上语文的,千万不要一味地责骂他,打击他,孩子是鼓励出来的。
[网友菜鸟]问:请问工会是怎么代表员工利益的?是不是有倾听员工心声的机制?
[嘉宾陈柳宏]答:我们企业的工会已经建立了领导和员工网上交流制度,就职工所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并对每一位员工提出的问题,都有一个处理程序,最终反馈到员工本人。另外,通过课题会、青年知识分子协会直接与企业领导沟通,这些制度确实能达到让员工话有地方说,难有人帮,需求有人应的氛围,对提升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嘉宾黄绮]答:你好。我是一个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当然读书的时候,相对就把我将来的职业和事业联系到了一起。我觉得大学时候的想法当然会影响以后的生活,可能以后的生活会更复杂,涉及的面会更多,但是大学时候的一些想法,往往会是更单纯。所受的干扰因素,影响会更少,所以我觉得作为一个大学生,在学校里应该比较正面的去接触这个社会,多感受社会上积极的一面,阳光的一面,竖立一种大气而正面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对自己的未来将会极有帮助。
[网友张灯]问:吴书记,《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我们看到这句话的结尾突出强调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功不可没,但同时他们的地位以及生活保障、劳动保障多年来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从党中央、国务院到上海市委、市政府,也是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请您就上海近年来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向大家介绍一下,还想请您谈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下一步打算重点进行哪些工作?
[嘉宾吴申耀]答:上海近几年来,一是在农民工录用方面,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二是出台综合保险制度,以维护农民工的工伤、养老保险等方面的利益。三是在建筑业推行月工资制,以防年底欠薪。并严查拖欠工资问题。上海拖欠问题相对较好。四是工会全力推进农民工加入工会。通过工会组织保障他们的权利。五是在回乡交通便利等方面全力为农民工提供帮助。其他的还有很多。
[网友医药费]问:请问马委员,医药费相对来说还是很高,有没有相关减免政策的出台呢?
[嘉宾马强]答:医药费相对于我们目前的收入来讲,是比较高的。但是相对于医疗服务过程的实际成本来讲,高与低还得用科学的方法来进行评价。医药费用的高低相对于我们就医的习惯和寻求的医疗机构有直接的相关性,作为一般的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如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他的成本就低,花费就少,相对来讲就不贵。假如寒风咳嗽,你到三级医疗单位去看,它本身的成本就高,所以收费也就会高,实际上也是一种不合理的就医习惯。当然,在现代医学发展过程中,由于药品、试剂、医疗诊断设备、治疗仪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有不断的上升趋势,所以就医费用不能用十年二十年以前的同样费用来比较的。另一方面,有些病人也希望医生能开一些贵的药、进口的药,或者为了防止某些疾病的存在可能性而建议医生要用比较先进的设备进行检查,客观上也增加了医疗成本。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医院、医生在服务过程中受到机制上的影响,有时在个别情况下、个别人身上会有一些开大处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的现象,也是增加看病贵的一个重要方面。上海将实行上海市市民在社区卫生服务就诊可以减免门诊诊查费,有利于居民到社区就诊,切实降低居民的医疗费用。
[网友manman]问:请问,汪委员!在提高就业者的综合素质方面,特别是40,50人员方面,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嘉宾汪叔阳]答:“manman”网友,建议40、50人员经常参加劳动技术培训,可以从初级开始,逐步到中级再到高级培训,这样你就会不断地进步,而不会跟不上社会的需要,如果你下岗了,不要灰心,可以重新学一样新的技术,当然是你可以学会,譬如:你原来是纺织工人,现在你也可以学习家政,学习电脑,或者学习一些其他的劳动技术,我想天生我才必有用,只要有心一定会找到一个比较合适的工作的。
[网友西部牛仔]问:如果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该在第一时间到哪个主管部门找人解决?
[嘉宾吴申耀]答:一是找各区、各街道的劳动部门,二是可以找工会,特别是企业上一级的工会。
[嘉宾马强]答:在这个问题上政府还正在做机制与体制方面的改革,增加政府的相关投入,转变趋利的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与道德素养,提倡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降低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
[网友张叶]问:我工作已经5年了,我的体会是,现代人都比较自我,不愿意参加工会等组织的活动,请问马强和陈柳宏委员,你们有碰到过这种情况吗?
[嘉宾陈柳宏]答:工会的性质是由员工自愿加入的,参加与不参加并不能说明是自私还是无私,关键是工会组织能否真正成为员工所向往的组织,因此能否吸引员工加入到工会组织关键看工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在员工心目中的形象。如果工会能真正体现和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起到企业党政和员工联系的桥梁,我想员工有什么需求就一定想到的是工会组织。
[网友企鹅]问:请问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国家大法和上海市地方性法规有哪些?
[嘉宾吴申耀]答:有《劳动法》、《工会法》、《上海市工会条例》、《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
[网友安哥拉]问:大学生在自主创业方面大都有着很好的想法,但具体实施起来往往会由于不了解市场情况而“夭折”,请问在这方面有关部门有什么政策和指导可以帮助大学生?
[嘉宾马强]答:大学生由于在学校里受到很好的教育,对自己的未来发展都充满着憧憬,并且都有志于把自己投身于社会的重要领域,并且对自己的工作后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也有较高的期望值。所谓不了解市场情况而夭折,往往是由于自己的期望值与社会的客观产生了矛盾,而自己的想法和愿望得不到社会暂时的认可而受到了挫折。在这方面上海市有大学生就业专门指导机构,各大学有关学生管理部门都可以得到这方面的信息,但最主要的是自己对整个就业要有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对自己希望从事的行业与方向要早做准备,并且在实施过程中以提高自己的初期就业工作经验为主,而不是以经济报酬的高低为主,为自己以后的发展铺平道路。
[网友恶心]问:我们公司的老板真太让人生气了,每个月的工资分成三次发放,而且把月底的那次工资再根据考核情况按比例扣除掉一部分,整个看起来,我们公司的工资发放制度是一塌糊涂,让人看也看不懂,每个月的工资都会或多或少地不一样,请问公司能这样随意设定工资发放方式吗?
[嘉宾吴申耀]答:现在的法规只规定必须有货币而不是实物;必须按时。却没有规定发放次数。国外有规定按周发放的。
[嘉宾汪叔阳]答:“金刚”网友,政府对创业提供创业基金和优惠政策,主要是对高科技的行业提供支持,这是一个政策导向。“书生老板”年缴利税10万是对社会做出的贡献,也是社会对他的认可,不要去眼红别人,这没有什么不公平,因为他对社会的贡献大,如果有可能你也可以自主创业,当然要看你创业的高科技的含金量究竟如何,如果含金量不高,能够吸纳大量的劳动力,让更多的人能够有就业的机会,我相信也会得到政府的支持,你也可以申请一定的小额创业贷款,努力吧,成功正在向你招手!
[网友come on]问:我弟弟去一个公司做营销,公司提供住宿,工资是底薪加提成,问题是公司要我弟弟每个月从工资中拿出200块作为押金,说是为了公司稳定和安全,真过分,各位领导怎样认为?
[嘉宾吴申耀]答:这是严重违反劳动法规的。你弟弟可以向政府劳动部门反映。要求企业改变这种情况。当然也要保护好自己。
[网友小金律师]问:黄绮律师,您的单位应该员工不多吧?您和同事相处愉快吗?您觉得大公司小公司之间、国内和国外企业之间在建立良好劳动关系上有什么共同点和区别点呢?
[嘉宾黄绮]答:小金律师你好。我们律所的员工确实不象一般企业的员工,人数会很多。但是大家相处很和谐,感觉心情也比较舒畅,尽管我是律所的主任,但是,我一直跟我的同仁们说,你们只需要感觉我是一个办公室主任就可以了,一些你们不愿意处理的行政方面的麻烦的事情,就由我去处理吧。您也是律师,一定会有这样的感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流水线上的工人是完全不同的,对一个案子,它的操作是相对独立和完整的,对它的当事人来说,他就是责任人。所以,他其实上必须是有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我认为,大公司和小公司之间在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的共性应该说是更多一些,区别在于大公司操作相对规范性、程序性比较多,而小公司可能就围绕着事务本身比较灵活,具体来说,可能大公司领导层面比较多,需要审批的环节比较多,员工和他的上层以及他的上层和公司的领导之间的劳动关系,就会比小公司繁杂一些。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也是既有共性又有不同的,这个恐怕源于文化及企业文化的不同所导致。国外企业尤其是一些跨国性的大企业,它往往会把它的母体公司的一些规范及制度和管理模式带到境内来,实行一些严格而规范的管理。而国内企业过去是国营企业比较多,所以国营企业的管理模式在很多企业中还存在的,但是目前的民营企业也日益增多,当私人在做老板以后,即使这个老板过去是国营企业的老板,当他在管理自己私人公司的时候,他的管理方式和思路也会是和以前不同的,因为利益不同,所以说,劳动关系就是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它也可能因人而异,因环境而变,体现出各不相同的特点,想必你在平常的业务中也有这样的感受吧。
[网友朱杰]问:请问陈柳宏委员,建筑公司是不是会牵涉到很多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啊?你们是怎么处理的?
[嘉宾陈柳宏]答:建筑行业施工人员主要来自于外地承建制的队伍,我们目前要涉及到一万多人,达一百多家企业。关于在就业问题上,国务院和上海交通建设委就农民工的管理问题已经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比如,农民工的综合保险,农民工月工资打入工资卡,定期体检等,已经进入正常的运转。我们企业也建立了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就农民工所关心的问题和需求通过制度形式来加以实现。因此,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当然,有些施工队伍也是不合法的,到码头、车站拉来不具备上岗条件的农民工,有的也肆意违反劳动法规,任意解除农民工,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立了监管队伍,定期对农民工的劳动权益通过工会的劳动保护委员会进行督察。碰到违规的事件取消该企业承揽任务的资格,以保证农民工的权益。
[网友大大]问:近两年公务员考试很火爆,是不是从另一个侧面暴露出就业形式的严峻?
[嘉宾汪叔阳]答:“大大”网友,近两年公务员考试火爆,并不能说就业形势是相当严峻,因为公务员的工作比较稳定,收入也还可以,所以不少人趋之若骛。我认为不一定大家都要去赶热闹,各人可走各人的路,关键是一定要走适合自己的路,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譬如:有的人穿旗袍非常好看,但是如果穿在一个很胖的人身上,就觉得很不适合,所以一定要找适合自己的工作。也可以自己去创业,吸纳更多的人到你这里来工作,这不是更好吗?
[嘉宾马强]答:跳槽是市场经济以来,中国人感到比较新的名词,但在发达国家这已经是一个司空见惯的现象。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为了事业与个人的发展是可以更换自己合适的岗位与公司,但是他任何一次更换都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公司利益以及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进行的,这应该予以支持。“跳槽”在宏观上具有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作用,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中观上,对于一个具体的企业也是一种促进,因为如果他的管理机制不能留住一个人才,人才就会走,促使公司来反思他的管理应该如何进行调整。同时,对于一个公司有过多人才积压时,人才就会感到没有用武之地,而需要另找高就,这对于企业之间的人才资源合理使用也是有积极意义的。在微观上,作为一个个人,他经过不断地调整自己,认识自己在什么样的岗位上,什么样的环境中,是最能发挥自己长处的,他需要不断地跳槽,而且通过每一次跳槽他都积累了新的经验,提高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水平,使他更加全面。当然,于此同时,他个人也得到了更多的社会认可,改善自己的生活,这也是在当今社会中应该值得倡导的现象。
[网友高手]问:工会组织像个冷衙门,谁有事情也不去找他们,有空去看看市政府和规划馆之间的上访处吧,好多劳动纠纷者都会去那里投诉。
[嘉宾吴申耀]答:我理解你的不满,工会确应改进自己的工作。
[网友???]问:上海哪里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嘉宾汪叔阳]答:“???”网友,上海各个区都有劳动仲裁机构,可以到区政务公开网站去查一下,便能知道。
[网友工会工作者]问:有些单位工会组织的活动很丰富,还有为青年职工牵线的活动,请问马强和陈柳宏委员,你们有没有组织过类似的活动?有什么好的工会活动形式可以给我们介绍吗?谢谢!
[嘉宾陈柳宏]答:最近,我们企业又建立了员工自愿参加企业提供物质保障的“志愿者俱乐部”,这是为广大员工实现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建立的工作平台。因为我们企业现在涉及到许多海外项目,这就需要一批有志于个人和企业发展的员工,他们通过这个平台阐述己见,探讨企业的发展,交流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组织交谊舞会,外出参观等一系列的活动,既满足了企业发展的需要,有一批随时听从组织调配的员工,也丰富了员工的生活、工作、娱乐的各方面需求。
[网友mm]问:我妹妹中专毕业之后工作了几年,又参加成人高考读本科,但是听说这样的学历是容易被用人单位轻视的,是不是真有其事,怎么办呢?
[嘉宾马强]答:中专毕业是中国十分需要的一种培养模式,并且毕业以后又工作了几年,然后参加高考读本科,使她既具有基础知识,又经过了实践岗位的锻炼,读本科又使她再次得到理论上的提高,因此,相信她是能找到合适的岗位的。对于在社会上有的单位,客观存在比较重视全日制教育,而忽视继续教育与业余教育,在用人上也有这些现象的存在,但这有一个过程,或者说也是一部分单位的行为。作为政府在政策层面上,是一视同仁的,并且也鼓励扩大中专方面的教育,提倡工作以后继续进行深造。因此,要树立信心,去按照自己的专业特长,寻找合适的单位与岗位,只要自己持之以恒,有真才实学,一定能找到合适的岗位。
[嘉宾黄绮]答:你好。谢谢你关注到了我的性别,我倒真的是觉得从我就业以来,没有特别因为我的性别而感受到什么压力,很多人可能认为,做律师男性更多一些,更合适一些,但是当我选择华东政法大学作为我的志愿时,我就没考虑过性别会造成什么影响。所以,我的观点是,作为一个女性感受性别压力,主观因素也很重要,不但是我,我也接触到比较多的女律师,她们都做得很成功,我们共同的感受是我们在工作时,是中性的。性别不存在我们的工作中,如果说,有的时候坐下来会反思到作为一个女性,做律师是合适还是不合适的问题上,不单单是我,其他的很多女性律师都会有这样的看法,女性比男性更有韧性、更会坚持自己的观点、更加能够承受各方面的压力。所以,我的感觉这个社会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更喜欢女律师。关于女性做全职太太的问题,因为我不可能去做全职太太,所以我也没想过是否赞成,但是我觉得这个是看自己的,如果你某些时候愿意去做全职太太,不妨试试,觉得好就做下去,做到不想做了,那就再做别的。
[网友摩托车车]问:我上下班经常路过市工会,不知道这个部门有哪些职能?
[嘉宾吴申耀]答:工会的职能,主要是反映大多数职工的呼声;推进维护职工利益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监督和纠正违反劳动法规的现象;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其他还有许多。
[网友老米]问:不少新闻单位存在着记者加班严重超标,而且不能拒绝的现状,新闻单位凭借舆论特权,往往成为暴光的死角,这一现象请问几位有什么解决之道吗?
[嘉宾吴申耀]答:记者工作时间的计算与工人不同,怎么算确有难度。我建议通过工会和党组织,与行政方协商,反映记者的劳累程度,以妥善的方法,减轻记者的工作强度。
[网友阿晓荧]问:在我们国家,劳动者被分为正式工、临时工和劳务工等等,并分别享受不同的待遇,正式工的待遇是不必多说了,临时工和劳务工的待遇可就差多了,不仅工资少,福利差,还享受不到“四金”的待遇,这是极不合理的现象,完全不符合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建国五十多年了,国家财富已得到极大的增长,国家理应尝试改革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他付出了劳动,就应让其享受应有的待遇,完全不必去分什么正式工、临时工和劳务工等等。我建议我们国家的所有劳动者,一律受“劳动法”规范,让全体公民在同一制度下同享快乐!现在,国外企业到我国来投资,都能享受到国民待遇,为什么政府就不能让本国的公民都享受公民应有的待遇呢?
[嘉宾马强]答:工作者在各个不同的岗位与单位,由于岗位的要求不同,以及任务的不同,往往会产生长期聘用、短期聘用,或者是临时聘用,这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同样的。我们上海对于这方面的相关待遇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用工单位都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四金等费用。
[网友中国人]问:中国的就业情况和发达国家相比,有哪些不足?
[嘉宾汪叔阳]答:“中国人”网友:中国的情况当然有些特殊,因为他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其他国家都没有象我们这么多的人口,这对就业带来的影响确实是很大,要解决好这个问题也是相当不容易的,就业的困难有以前的一些积累所造成的,也有现在的一些因素所造成,但是政府现在在想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出台了很多有益于就业和创业的政策,关键是我们也要转变自己的就业观念,不要认为有些工作是“低下”的,而不去做,而一味地去追求那些所谓高档的工作,这样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当然问题就很难解决,譬如:现在很需要一些有文化层次的家庭保姆,能够带带小孩,辅导辅导孩子的作业,但是很多人就不愿意做这项工作,而市场的需求量却很大,我希望大家能转变一下自己的观念,以市场需求来考虑自己的工作选择,不要不恰当的“单相思”。
[嘉宾陈柳宏]答:工会主要在民主制度建设中来发挥精神文明建设,比如说,企业一项制度的出台,政策的更新,都存在着是否符合企业的文明建设,有一度,社会上关于末尾淘汰制、向骨干倾斜等等所谓的企业激励制度,这些都是不文明的体现,既然一个企业要发展,并不在于什么样的倾斜,关键是要靠制度来保证,靠良好的有利于调动每个人积极性的政策来实现。所以,工会在建立民主制度工作中面向全体员工出发,尤其对人才这一概念作出了比较符合广大员工所接受的解释,例如,什么叫人才,有的说高级技术人员是人才,那么势必影响到一些中级人才、一般岗位人员的积极性,企业的发展少不了每一位员工在各自岗位上的积极作用,不重视普遍,只重视个别,势必把企业的文明建设引入歧途,所以说,胜任本岗位的人就是人才。
[网友反映]问:我的丈夫生前于70年代响应国家号召支援我市属在外地企业建设,退休回沪生活,后因病去世,所在单位按属地标准给我遗属生活补助费至今才150元,而上海是320元,这个差额就是我丈夫支援我市驻外地企业建设造成的,我现已78岁,由于户口入沪不足30年,不能享受高龄无保障老人的阳光政策,不知政府对我们这种为数不多的情况关注了没有,会有什么样的政策让我们这类情况的老人享受改革的成果。望能给予回复。谢谢!
[嘉宾吴申耀]答:政府部门已注意到这样的情况。因事涉各地的政策,上海暂无力干预。只能在其他方面由市总工会出面作适当的补贴。相信政府部门会进一步关注这一类的情况。
[网友老米]问:不少新闻单位存在着记者加班严重超标,而且不能拒绝的现状,新闻单位凭借舆论特权,往往成为暴光的死角,这一现象请问几位有什么解决之道吗?
[嘉宾马强]答:新闻工作是一个崇高的工作,它的职业特点往往是和极大多数人的工作时间不完全一致,尤其是白天的报纸所有的编排、文稿都要在晚上准备完毕,尤其是作为新闻,一定有很强的时效性,以及可看性。因此,对于时间的要求,对新闻工作者的专业水平要求很高,如果你具备了这样一种熟练的专业水准,你在工作中就可以相对节省一些时间。至于有些新闻媒体没有聘用足够的人员,产生了严重的加班加点现象,我们也可以通过工会系统和新闻工作者协会向相应的单位,或者通过政策与制度方面的调整,来调整这种情况。总体上看,我们不希望任何一个系统不按照劳动法来执行。
[网友黎明安]问:黄律师,前一阵关于家政也有过比较热的讨论,类似于钟点工这种由来已久却似乎仍然非常不成熟、漏洞百出的简单劳动关系,怎么去谈它的“和谐”呢?
[嘉宾黄绮]答:你好。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家政服务还是没有用劳动合同去规范,这主要因为家政服务比较我们建立起稳定劳动关系的就职来说,还是有太多的不一样。类似于它不可能去劳动就业部门登记注册,成为固定的劳动关系等。但不能否定的是,家政服务也确实是一种劳务合同关系。家政员提供服务劳动,已获取劳动报酬。这种劳动关系其实也是有待于法律去规范的,在目前情况下,我们当然鼓励用工一方和家政员之间能够建立一些书面的协议,就有关的服务时间、报酬乃至于工作量做出具体约定。但很多人会认为是不切实际的,所以比较实际的做法就是,家政员一开始工作的时候就应该和用工的一方,谈清具体的工作,工作的范围、时间以及报酬等。如果实际工作中任何一方和原来的约定有太多的不一样的话,我们应该提倡积极地沟通与交流,各自阐明自己的观点,毕竟用工方和服务员双方都是因为各有所需才会走到一起的。所以,两者之间应该会有平等协商的基础。更何况目前从上海来说,家政服务员供求关系也是基本平衡的。所以,家政员也不必一味的迁就和推让。我的观点是“和谐”来自于交流,而不是来自于沉默。
[网友小薛]问:请问陈柳宏委员,就我所了解目前私营小型企业中与用工者签订劳动协议的比较少,劳动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请问政府有何措施能够规范这些企业的用工制度?劳动者的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障?
[嘉宾陈柳宏]答:你所反映的问题是很现实的,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违反用工企业得到处罚的成本远低于违法使用劳动力所带来的利润。因此,个别私营企业敢于继续违法,在这个方面,政府已经有相关的措施,比如,建立举报奖励制,依靠社会力量来进行监管,另外,受雇者应该理直气壮保护自己的权利,增强法制意识,现在有的人也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但是迫于生计,认从雇佣单位的摆布,所以,关键在于全民都要增强法律意识,来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嘉宾马强]答:非常高兴与广大市民进行了有益的探讨,相信只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不断地推进和谐的劳动关系,使我们整个国家更加良性、快速地发展,在发展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国家的国力,在世界上有更高的国际地位。谢谢各位!
[嘉宾汪叔阳]答:政府的政策扶持、社会的用人导向、学校的培养目标、市民的观念转变,只有多管齐下,方能解决好人口大国的就业问题。
[嘉宾黄绮]答:今天很高兴能够和大家在网上进行畅所欲言的交流,还有很多问题来不及作答,因为时间的限制,我们以后也可以通过其它方式做进一步的交流。有法律问题也欢迎大家和我联系,谢谢大家的参与。
[嘉宾陈柳宏]答:感谢各位网友对社会发展的关注,同时给我机会与大家进行交流,希望今后能更多地与大家交流,为社会的发展探讨更多深层次问题,充分履行每一位公民的神圣职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