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李善国]答:1995年6月1日实施的我国《母婴保健法》,把婚前保健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在实践中,由于在婚检当中我们采取了有效的婚前检查的方法,其中包括了医学检查、卫生咨询和卫生指导,使不少准备结婚的准夫妇得到了有益的信息,一些检查出来的疾病得到了及时的治疗,使他们在今后的家庭生活当中更加美满幸福。2003年10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并没有取消婚前检查,我想这是需要强调的一点,实际上只是把原来作为婚姻登记必需条件婚检制度改变为积极地引导,实际上还有相当一部分年轻的准备结婚的青年,他们都主动到婚检机构进行了检查,他们觉得这是一种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负责的很有必要的措施。目前,政府和社会各个方面都十分重视进一步引导加强婚检工作,我想通过大家的讨论,一定会使更多的人在自我选择的时候增加一种责任心,使我们整个社会形成一种婚检很有必要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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