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不幸的事情降临,选择抱怨是人之常情,如果这股抱怨所散发的负面能量不断持续,快乐就遥不可及了。
曹格的人生,绝对拥有抱怨的理由,他的天空曾是一片深深浅浅的灰色……
26年前,小曹格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还来不及记载“我有一个快乐的家庭”,也许还没学会叫“爸爸、妈妈”,父母就离了婚,那一年,曹格1岁。爸爸妈妈的婚姻比较像办家家酒,当年,16岁的爸爸娶了15岁的妈妈,如此仓促只为了给肚子里的孩子一个名分。离婚后,爸爸妈妈分别出国念书,孩子留给爷爷奶奶带。
9岁那年,曹格与两位姐姐被送往加拿大念书。这是他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到没有很多华人的地方。加拿大的4年生活没有留给他太多的印象,他隐约记得第一次看到雪花纷飞的兴奋与激动、学得一口流利的英语,还有在电台听见了改变他一生的《Superwoman》……
13岁,家人把他送回马来西亚,选择了至今他连校名都记不住的学校继续他的学业。那一年,他过得十分不快乐,华语忘了怎么说,马来文更是鸭子听雷,马来西亚炎热的天气他受不了,上学穿校服的规定也让他觉得很不爽,因为在加拿大念书,爱穿什么就穿什么。一年后,他依然觉得不属于这个国家,家人无计可施,再次把他送到国外,这一站是纽西兰。
15到18岁,跟一般的小男生一样,曹格进入了叛逆青春期。学校里金发碧眼的同学,以欺负亚洲同学为乐,曹格就是被欺负的其中一个。为了避免被殴打,曹格选择以暴治暴。“今天,如果被你欺负了,明天一样会有别人来找我麻烦,我觉得自己像李小龙。他以前也是到国外被人欺负,他唯一的克服方式就是‘你要欺负我?我先打你!只有你打倒了,你就不敢欺负我,别人看了也不敢了。’!
“那个时候的我,就是这样。当时,我觉得自己一无所有,我不怕你,也是叛逆期的问题,要打架?来呀!一度变得有暴力倾向,其实我不是爱打架,只是不让别人欺负自己。在纽西兰5年,就是我变坏的时候,家人的话不听,纹身也是那时候去做的。”
之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说法在曹格身上应验了。“后来,认识了两位玩音乐的朋友,就开始学写歌,才发现我是爱音乐的,可以说,是音乐救了我,如果没有音乐,我可能还会坏下去。是音乐让我有事情可以做,有东西让我去思考。”
当上歌手后的曹格,发了首张专辑后,等了5年之久才等到了第二张。苦苦的等待,曹格又陷入了生命的低潮。那一段睡在录音室的日子,让他尝到冷嘲热讽的滋味。“没办法,我需要学习呀,那时候也没有钱,除了家人会支持外,老师也常买东西请我吃。睡在录音室时,很多人都觉得很奇怪,这个小孩子是谁?也被人称为“浪子”,别以为浪子很潇洒,在台湾的意思,浪子跟乞丐差不多。”
2004年12月26日,南亚区发生了一场大海啸,数不清的生命一夜之间结束,那一夜,曹格跟朋友在喝着闷酒,从电视上的新闻转播,他看到了遍地的尸体、满目疮痍的城市,海啸事件在他脑海里翻滚了起来,刹那间,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在对自己说:“原来,我是如此渺小,原来我们多么幸福,我的挫折,算得了什么?”
是经验的累积,让曹格更加坚强,心也变得豁达了起来。“在台湾短短3年,我真的长大很多,我的经验让我学到,很多东西其实不必看得太重要。有时看到看到朋友不开心,我会说,你不开心是因为很多事情你得不到,不管是车子、房子、女人、钱、或是得不到人的尊重,什么都好。然后他会问,要不然怎么开心咧?
“你试试看什么都不要,如果你把想要的10样东西,减掉一半,这样负担是不是少了很多?很多事情令人不快乐,就是爱跟别人作比较,比什么呢?人,何必比来比去呢?”
现在的曹格,珍惜拥有的一切,专辑卖得好,歌曲受到欢迎,他的生命明亮了起来,不是因为多了光环、或是多了别人称许的掌声,感恩的心才是拨开灰暗的双手,停止抱怨,才能接近快乐。
找到想回家的理由
话题从一只猫开始……
曹格养了一只猫,名叫Lin
Lin。“我看到它的时候是一只全身有皮肤病的猫,那时我觉得它很需要我的照顾,把它抱了回家,带它去看医生。最后才发现,原来是我需要它。很多人常会搞乱,到底是宠物需要你的照顾,还是你需要宠物?我觉得现在是我比较需要它。
猫,是曹格想回家的理由,因为猫,让他领悟到自己原来很重要。“可以说,是Lin
Lin救了我,在我最封闭自己的时候,它把我从那个灰色的世界带出来,让我变得开朗了起来,在它身上,我找到很多创作的灵感。”他一脸幸福地说。对他而言,这只猫,已经超越一只宠物的分量。
好友的弟弟曾吵着要养狗,讨厌猫狗的她出言恐吓:“你有本事把它带回来,我就有本事毒死它!”可是,近来她的网志(部落格)出现很多可爱狗狗的照片,还自称“爱狗如命”,若不是她弟弟把“冒着生命危险”的小狗带回家,她对小动物的爱心,可能永远不会被发现。而养了猫之后,曹格是否也发觉自己更有爱心?
“不是因为养猫才发现自己有爱心啦!我本来就有爱心啊!”他笑着抗议。也对,不然他不会把全身癞皮的Lin
Lin抱回家。爱狗的人通常不喜欢猫,曹格说:“没差啦,如果你是一个有爱心的人,不管什么动物都会爱!我连蟑螂都不会杀咧,每次看到蟑螂,我都会说‘你快点走,不要逼我哦!’”
我也爱狗爱猫,只是我无法接受它离开的事实,未免让自己去承受这“自找”的伤痛,所以没有勇气养宠物。“为什么要去想呢?我也会死啊。”曹格不解地望着我,显然我的问题对他而言,根本不是“问题”。
“与其想它离开你的那天,不如想想明天要带它去哪里玩?就像我的Lin
Lin,我每天都想买什么好吃的给它。”此时的曹格像个循循善诱的心理医生,我变成了需要辅导的病患。
他继续:“每一个有生命的东西,总有一天会老去,就像爸爸妈妈一样,总有一天会离开。我觉得,生活上不愉快、不快乐的事情是正常的,而令你觉得开心、值得骄傲的事情,是bonus来的,并不是‘我应该开心啊!’,这样你才会珍惜所拥有的美好与快乐,不会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耐着性子听完他的伟伦,越想反驳越看清自己的心灵障碍和看不开。我唯有双手合十朝他一拜,说:“你的道行果然高。”换来他呵呵地笑,反问道:“不是本来就应该这样子吗?”
后记:开口啊闭口耶
尽管他亲切友善,但是我们在访谈时的距离感也没有因此拉近。也难怪,他的26年岁月,分布在几个国家学习与成长,这些所谓的背景,造就了现在的他,跟我当然大不相同。我很固执,只有在访问海外艺人时才说标准的华语,免得他们听不懂,浪费时间解释,而访问自家的,我一律使用“马来西亚华语”。访谈了半个小时,他丝毫没有被我影响,继续使用他的台湾式华语,逼得我差点跟他一样开口“啊……”闭口“耶……”,感觉,挺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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