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为公司法人代表,郁宝华竟然长期拖欠公司员工社会保险金。一年多来,他找出种种理由和借口,变换经营场地,就是不予履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4月10日,徐汇区法院对郁宝华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2004年11月,张琴进入上海靓彩化妆品公司工作,直到2006年12月离职时,公司一直没有为她缴纳社会保险金。为此她曾多次向老板提出质疑,但只得到一句“爱做不做”的答复。无奈之下,张琴在去年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按3000元基数补缴她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法院查明,2004年11月至2006年12月间,张琴与靓彩化妆品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去年7月,徐汇法院对这起劳动保险纠纷酌情作出判决,靓彩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为张琴补缴所拖欠的社会保险费。
收到判决书后,张琴和靓彩公司均未对此提出异议或上诉。然而,一个月很快过去了,靓彩公司却并没有按照已生效的判决书自觉履行义务,补缴应有的款项。去年10月左右,郁宝华带着他的靓彩公司悄悄搬离了原来的办公场所。
4月10日,法院的执行干警找到换址后的靓彩公司,上门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并对公司查封。郁宝华不但没有认识到自身错误的严重性,甚至带来3位员工在法院大吵大闹,肆意谩骂和推搡执法干警。鉴于郁宝华无视法律的行为,执行法官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直到戴上冰凉的手铐,郁宝华方才如梦初醒。(文中当事人已化名) |